为了给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决定在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环境集中整 治工作(5月28日至6月27日)。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建筑施工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禁止夜间建筑施工。居民聚居区域和学校附近的其他单位产生的噪声也按此要求执行。
二、禁止餐饮业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居民较为集中的区域和学校附近,在早晨6点前、中午12点至3点、晚上10点以后,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经营活动。
三、禁止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和商业宣传活动。
四、禁止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禁止校园周边出店经营。
五、在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22日、23日)期间,城区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建筑施工企业昼夜禁止施工。
六、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我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投诉电话:市执法局3526633 榆阳分局8134240
高新分局 8165671 西南分局7997506
榆林市执法局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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