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市城市道路停车秩序,合理利用公共道路资源,提高车位使用率,有效缓解我市停车难、乱停车、乱收费的现状,按照市政府专项问题(2013 年1月14日第二次)会议纪要要求,依据市物价局《关于榆林城区部分占道停车实行计时收费的批复》,市执法局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在我市城区内部分 路段试行计时收费,具体事项如下:
- 收费范围:计时收费范围暂仅限于新建路、湖滨路南北主干道全段(南至榆阳路,北至红山路),不包括东西其余次干道的1239个停车位;收费时段为早8:00至晚21:00。
- 收费标准:机动车停车费以每车位每小时为计费单位。小型车停车第一小时收费标准为每车位2元,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超过一小时后,其加收 费用标准为每车位每小时2元,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计时收费。每车位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0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车位数计时收费。
- 免费停车政策:执行公务的军车、消防、救护、抢险、环卫车辆。
- 城区其他路段仍按原标准执行。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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