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各种移动即时通信工具成为大众日常通讯、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为广大网民便捷获取信息的同时,一些不良、不实甚至恶意有害的信息 也在借助微信等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扩散传播,侵犯公民隐私,扰乱正常社会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为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榆林市互联网协会 及全市34家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上网,依法使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文明健康传播网络信息,做一个负责任的网络公民。法律明确规定,网络诽谤、网络转载侵权、网络公开他人隐私等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制造、不听信、不传播任何谣言,不在微信公众平台或朋友圈随意传播虚假不良信息。不以讹传讹,不煽风点火,对没出处、不实名、无证据的举报以及泄露隐私、个人攻击、偏激政治言论等贴文,不随意传播。 三、尊重新闻报道,尊重原文内容。在传播网络信息时不带倾向性,不对新闻标题或网贴内容进行修改,不断章取义、篡改原意,拒绝“标题党”行为。 四、微信公众账号等公众网络平台应依法依规转载网络信息,不传播任何形式的虚假不良信息,自觉接受网民监督,主动开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处置网民举报的虚假不良信息。 五、各级网络媒体、新媒体平台在转载他人作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著作人许可,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支持行业组织 在推动版权保护、版权交易、自律维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倡议发起人: 榆林市互联网协会、榆林市政府网、榆林网(塞上风论坛)、榆林新闻网、榆林教育网、火凤岛论坛、榆林微电影网; @榆林发布、@榆林宣传、@榆林中院、@榆林团市委、@榆林公安、@榆林交警、@榆林学院、@榆林身边事频道、@青青秋水、@小佰姓、@张宏春0、@超群世界观、@蹇Mr、@榆林小凡、@新闻喉舌小梁; @榆林微讯、@神木新闻、@吴堡新闻、@驼城E报、@榆林市微电影协会、@掌上榆林、@榆林生活通、@鸿雁印象榆林信息平台、@榆林同城、@榆林微生活、@榆林拍客、 @陕北新闻哥、@吃货拉克de地盘。 |
来源: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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