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垃圾处理监管
1.指导、考核全市垃圾处理工作;
2.启动实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
3.榆林中心城区(不含高新区、科创新城)生活垃圾转运及建筑垃圾消纳处理;
4.榆林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渣土运输企业备案管理,渣土车清运核准登记。
二、负责油烟与烟尘污染监管
1.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
2.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
三、负责噪声污染监管
1.中高考期间,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2.禁止建筑施工夜间作业,特殊作业的,应取得证明,并公示;
3.社会生活噪音扰民。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餐饮等场所,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装备等排放社会噪声的;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等造成噪声污染的;在公园内组织、开展商业经营性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的;居民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在安装、使用、维护中不符合规定或者产生噪声污染的;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在使用、维护中产生噪声污染的。
四、负责扬尘污染监管
榆林中心城区建筑施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扬尘污染的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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