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针对长期滞留街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清理并保存各类共享电动自行车357辆,具体包括美团电动自行车55辆、青桔电动车11辆、哈啰自行车270辆、美团自行车15辆、OFO自行车4辆以及摩拜自行车2辆。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至今无人认领,无法联系到相关当事人。
为妥善处理上述长期无人认领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现依法通知相关行政相对人,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所有权证明材料,前往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将统一视为影响公共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的无主物,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262号
联系电话:0912-3791079(信息装备科)
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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