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664103117F/2022-004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榆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时间:2022-01-11
来源: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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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根据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提升市民素质,改善生活环境,强化顶层设计,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为此制定《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二、起草情况

2019年3月,我局组织人员成立《办法》起草小组,总结我市生活垃圾现状,找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列出调研提纲,3月25日赴上海、杭州、宁波考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起草了《办法(初稿)》,5月  日发放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直各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意见,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反复修改,形成了《办法(草案)》。

三、制定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5.《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6.《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7.《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8.《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对《办法》的起草也起到了重要的参考。

四、《办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模式问题。目前,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模式存在三分法、四分法、六分法等多种模式。《办法》的制定考虑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理条件、环境状况、垃圾成分及终端处理技术等因素,将国内外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与榆林实际相结合,《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府责任问题。政府责任的落实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以往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各级政府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宣传动员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办法》在总则与第六章“监督管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政府责任。对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责任采用列举式表述,一方面有利于责任划分清晰,防止出现履职中的推诿扯皮情况;另一方面也能够引起各相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高度重视。

(三)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责任问题。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积极配合。在以往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公众反应较为冷漠等现象还大量存在。为此,《办法》在总则中不仅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同时也要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公共生活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应当进行宣传和动员。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社会责任,形成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强制与倡导相结合的原则。

(四)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保障措施问题。《办法》第二章“分类投放”中规定了“管理人”制度,明确了各种情况下的管理人员以及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第六章关于“监督管理”中不仅规定了政府主管机关的考核、监督检查以及检测,还规定了“社会监督员”制度。利用新型监管方式,体现了“依靠群众”基本理念,有利于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办法》的体例编排

《办法》实施分章编排,共设七章四十一条,分别是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监督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办法》的立法目的、生活垃圾定义和分类、实施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宣传教育、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内容。在《办法》中起着统领性作用,集中反映了《办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是整个《办法》制度安排的集中体现;

第二章分类投放,主要对分类指南和实施方案、管理人制度、管理人义务、投放要求、禁止规定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三章分类收集,主要对收集设施规划、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收集容器配置、分类收集要求、有害垃圾要求、临时活动垃圾收集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分类运输,主要对分类运输、配套设施建设、转运机制、运输单位要求、联合执法检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五章分类处置,主要对处置设施建设、分类处置、处置单位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六章监督管理,主要对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责任主体进行监督管理。并规定了“社会监督员”制度、奖惩制度、纳入信用信息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的实施时间

六、建议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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