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664103117F/2022-0039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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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22-09-1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
类 别:B
签发人:杨树武
榆政城管函〔2022〕229号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王振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富康西路、文化路与建榆路之间南边空闲地脏乱差的建议》(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榆林中心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城市中的空闲地脏乱差、历史遗留违建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形象。为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持续发力,压茬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空闲地脏乱差治理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突出“零新增违建”关键环节,逐步消除历史遗留违建。坚持问题导向,市城管局制定了《榆林中心城区开展零违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中省市自建房、彩钢房集中整治,重点在富康西路、文化路与建榆路之间南边空闲地进行摸排整治,无一起新增违建。截至9月底,榆林中心城区累计排查既有房屋(包括彩钢房等临时建筑)7346栋、累计6587.5485万平方米;排查出存在隐患问题(无房屋建筑手续)房屋建筑数量7189栋、全部整改完成(拆除处罚补办手续)29.1576万平方米;排查在建房屋1373栋、1506.5035万平方米;整改或处罚和拆除665栋、0.113578万平方米;排查出违法建设行为552起。
二是突出“大气污染零容忍”总基调,持续巩固“榆林蓝”。所在辖区支队大队中队按照网格划分,逐级巡查,对存放烟煤,随意焚烧竹胶板等垃圾的,立即制止警告。建议空闲地管理者进行设置围栏,杜绝随意倾倒垃圾,乱停乱放,对发现的三轮、四轮黑烟车及时移交交警部门。
三是突出“垃圾分类新风尚”新名词,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落地生根。根据建议,在空闲地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我单位环卫中心在附近周边学校社区等地进行宣传《榆林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取得一定的成效。
四是突出“主体首问负责制”大担当,集中对废品回收站、临时彩钢房进行整治。根据反馈的问题,在富康路文化路建榆路南边的空闲地的废品回收点已经关停,无新增彩钢房,对发现的综合问题原则上不再移交,能就地解决就当时办结。对于违法搭建的构筑物,我局将结合《全市集中开展非法搭建彩钢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部分历史遗留临时建筑调查清楚一起拆一起,稳步消化,逐步清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提出意见建议对我市创建工作,城市品质提升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但富康西路、文化路与建榆路之间南边空闲地原来地处城中村沙河口村,部分区域环境脏乱差,存在大量历史遗留临时建筑不避免,加之地处河畔之地,环境复杂,在短期内消除比较困难。建议所在社区村委会协助支持,不再对外租赁空闲地,及时交付纳入开发的土地。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自建房、彩钢房、渣土车、大气污染防治、乱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冬季烟煤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您所反馈的问题逐步解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9月10日
(联系人:朱敬礼,电话:1362922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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