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664103117F/2023-002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2号 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2号 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8-25
来源: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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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签发人:杨树武

 

                               榆政城管函〔2023〕287号

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2号

建议的答复函

白志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12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了黄河流域治理范围。建立了市级考核指导、县级全面负责、乡镇具体实施、村民主动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级联动管理机制,主要推行“户分类、村收集、县(镇)多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基本建成了保洁队伍稳定、设施设备齐全、监管制度完善、治理技术成熟、有一定资金保障的“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目前,各县市区编制了《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全市155个乡镇,2964个行政村,12513个自然村,


配备收集运输车辆2200余辆,保洁员11789人,村庄收集设施3.5万个,乡镇转运站61个,垃圾填埋场86座,行政村、自然村治理率分别达92.95%和92.85 %。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建设

按照省级要求,榆阳区作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区,三分之一的镇(7个镇)已完成了垃圾分类试点建设任务。2022年,推动实施了29个垃圾分类试点镇建设,2023年,新增加了24个垃圾分类试点镇建设任务,目前已确定了乡镇名单。榆阳区在鱼河镇等委托第三方企业,建设了3个乡镇垃圾分拣中心,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处置,垃圾减量分类效果较好。同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了乡村常态化管理内容,引导广大村民树立新时代生态环境理念,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全民参与、区乡村组户五级联动的推进机制,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2021年以来,每年争取省级专项资金800万元,先后建设了6个乡镇的镇域农村垃圾治理示范镇。

三、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019年以来,省住建厅利用卫星监测反馈了4批次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目前,已完成了前3批次共376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任务,8月3日下达第4轮共40处非正规垃圾堆放核查整治任务,目前已完成27处核查任务,正在督促各县市区于9月19日完成核查整治任务。同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规范投放,行政村全面收集,乡镇安全运输处置,督促各县市区、各乡镇加强监督管理,禁止焚烧垃圾,对乱堆乱倒垃圾及时清理。

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6月26日至30日,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开展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半年督查评估工作,督查结果报市委督查室进行全市通报。分别于4月17日和7月日,召集各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责任单位,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和座谈会,落实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督导各县市区进一步补齐设施设备短板,健全长效管理体系,持续提高村庄垃圾治理水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石占文   电话:1899107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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