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664103117F/2023-0030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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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23-08-2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 建议的答复函 |
类 别:A
签发人:杨树武
榆政城管函〔2023〕286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
建议的答复函
刘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0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职责权限
市商务局作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市级牵头部门,负责督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布点、建设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无证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负责督导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中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等十部门印发了《榆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旨在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是榆林市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于2020年12月建成投运,位于青云建筑垃圾场内,距城区约10公里,占地约9亩,建有标准化厂房2个1600平方米,管理及附属用房360平方米。该项目是集可回收物分拣中转、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园林垃圾粉碎处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处理中心。日处理总量达到85吨,其中可回收物分拣50吨、大件垃圾拆解30吨、园林垃圾粉碎处理5吨。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拆解和园林垃圾粉碎设备及工艺均选用国内拥有领先技术的专业企业设备,确保设备设计理念先进、处理工艺先进、质量售后先进。
榆林市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建成,完善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末端设施建设,补齐了可回收物分拣、大件垃圾处理、园林垃圾处理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处置空白。随着该中心投入运行,我市将逐步实现榆林中心城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目标。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马向丽 电话:1399222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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