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664103117F/2023-0030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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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23-08-2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7号 建议的答复函 |
类 别:A
签发人:杨树武
榆政城管函〔2023〕289号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7号
建议的答复函
张耀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商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榆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调整》(榆政商发〔2023〕45号)文件精神,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无证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负责督导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中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我局已对中心城区内各回收站点进行了全面摸排,下一步将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安排,在榆阳区杜家沟村市建筑垃圾场内的建设用地上建设榆林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心,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测绘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项目建成后可服务于榆林市中心城区,
实现中心城区部分废旧物资、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及废木料的资源化循环利用,符合榆林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和实际需要的,是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政策、是积极贯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部署、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和碳排放,减少安全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实现污染集中治理,环境效益突出;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劳动收入;有利于破解垃圾处置“邻避效应”,促进社会和谐,引领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碳减排效益良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闫金辉 电话:1357123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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