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664103117F/2024-001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7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7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10-30
来源: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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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杨树武

榆政城管函〔2024〕366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2号

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景瑜代表:

你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的建议》(第27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局于5月23日制定印发了《榆林市“垃圾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任务,不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县()多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全面建设保洁队伍稳定、设施设备齐全、监管制度完善、治理技术成熟、有一定资金保障的“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目前,12县市区均编制了《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全市12县市区,有2964个行政村,12514个自然村,有保洁员11912人,县城垃圾填埋场19座,焚烧发电厂1座,乡镇垃圾填埋场88座,垃圾压缩转运站34个;设置垃圾箱38049余个,垃圾分类收集点1887个;配备收集运输车辆1541辆、清扫车60辆、洒水车55辆。2807个行政村、11881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行政村、自然村治理率分别达94.7%、94.94%。12县市区已确定了68个农村垃圾分类试点镇,确定的分类试点镇占比达到了43.87%。

二、全面推动示范村建设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攻坚成果“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召集12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于10月17日召开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严格对照“五有”标准,进一步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短板,加大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力度,确保乡村振兴示范治理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镇建设,年底前分类试点镇比例达到40%。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2019年以来,省住建厅利用卫星监测系统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今年共反馈了2轮共42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图斑,目前,已全部完成了整治销号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督查检查安排,市环卫中心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抽查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分别于4月份、7月份、9月份开展了3次专项督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巡查检查机制,全面排查整治乱倒垃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同时,督导各行政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规范投放,行政村全面收集,乡镇安全运输处置,督促各县市区、各乡镇加强监督管理,禁止焚烧垃圾,营造保护环境良好氛围。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0月30日

(联系人:小雪  联系电话:13689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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