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664103117F/2024-000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54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54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7-18
来源: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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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签发人:杨树武

榆政城管函〔2024〕288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54号

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农工民主党榆林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盲人通畅盲道的提案》(第0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予我们在中心城区车辆静态管理及违规占用盲道提出的建议。在收到此建议后,我局对盲道占用问题高度重视。关于市政道路盲道的建设属于市住建部门职责。我局业务范围包括对占用盲道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保障视障人群出行安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我局今年开始针对违法占用盲道现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对随意占用盲道机动车的监督力度。我局管辖支队与交警部门开展日常联合执法,考虑到这是一个容易反复出现的“动态问题”,对于随意占用盲道的机动车采取多方位的线索来源依法进行处置和处罚。比如动员辖区居民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盲道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民发动、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对随意占用盲道非机动车的宣传力度。对于随意占用盲道的非机动车进行劝导及张贴温馨提示单,及时清理占用盲道的无主自行车、僵尸车、乱堆物料等。对占用盲道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制止、查处。落实长效的管理机制,充分运用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手段,并加强日常对请勿占用盲道、关爱视障人群的宣传力度。

    三是加强对商贩随意占用盲道机动车的巡查力度。强化巡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重点对学校、公园、医院周边重点路段及背街小巷区域进行严格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

    我局今年开展盲道清障专项整治工作至今,共开展宣传活动 202次,现场劝离占用盲道非机动车726辆,张贴温馨提示单及机动车行政处罚单1593张,清理占用盲道摆摊设点 726处,施工设施占用盲道电力、污水井盖占用盲道各1起,清理物品乱堆放占用盲道 35 处。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 贺明 联系电话:1590912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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