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664103117F/2024-0008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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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 发文日期 ] | 2024-08-2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80号提案的答复函 |
类 别:A
签发人:杨树武
榆政城管函〔2024〕291号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80号
提案的答复函
市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榆林古城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设及规范停车收费的提案》 (第080号)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力做好榆林古城停车场建设、停车位划设及规范停车收费的提案工作,我局已对古城内现有停车场及可利用场地进行摸排。在摸排中,主要领导多次到古城内调研指导,并提出摸排要求和具体措施,采取主动上门对接户主,将摸排工作同宣传引导结合起来,使古城内停车难有了质的提升,并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完成摸排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有:旧市委大院停车场、市城管局停车场、中赢广场地下停车场、军分区八一停车场、世纪广场停车场、夫子庙地下停车场、夫子庙南区地上停车场、南门广场停车场、汽车站停车场、新建路沿街停车场等,总计车位约3000个,实行收费管理。
二、主要措施
(一)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榆林市政府关于停车难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专项组,迅速开展摸排,每周调度会汇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建立了微信群,在群内上报每日工作进度,将摸排可利用停车场实行造册登记,对“疑难杂症”问题集中讨论解决对策,合理划分工作任务,夯实责任,明确各自职责。
(二) 整治攻坚,宣传先行。我局始终将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始终,通过与社区对接、促进企事业单位、督促户主,文明告知可投入使用停车场,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多次召开座谈会,更好地实现了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居民等良性互动。
(三) 创新思路,精细管理。我局凝心聚力,打破固有工作思路,执法人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积极协调,探索出“城管+文旅投”基层管理新模式。老城内原二院旧址临时改造为停车场,施划停车位360个,有效缓解了古城停车难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榆林老街保护利用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的通知》(榆政办发〔2024〕6号)和《中共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榆编发〔2024〕14号)精神,针对划转范围(新建路东侧沿街建筑用地范围以东、东城墙以西、南城墙以北、北城墙以南,以及凌霄广场、凌霄塔),我局行使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违规停放车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城市道路(道岩石以上) 车辆停放场(点) 的管理工作”执法职能划转至榆阳区,我局不再承担上述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我局专班将进一步指导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高小春 联系电话:133798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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