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664103117F/2021-004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印发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印发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1-21
来源: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分享:

榆政执法发〔2021〕17号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印发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月20日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就建立我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 国家、省、市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三) 本单位发生的重要情况,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四) 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栏目(单位简介、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办事指南、专题活动)所涉及内容。

(五)  重点领域项目、重大行政决定、“三重一大”、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公开、政府采购项目。

(六) 需要报送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报送信息的要求

1.人员要求:各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采集、整理、传递本部门的相关信息,接受并完成局政秘科交办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执法局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过程中所需要的文字、数据、图片、视频等资料。

2.时间要求:会议、事件、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日内报送。

3.内容要求:所报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4.数量要求:各下属单位每月报送原则不得少于8篇,全年不得少于95篇,各业务科室要定期报送信息,确保质量,每月原则不得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0篇。

三、信息报送方法和渠道

各单位在报送信息时,请通过指定QQ(411520555qq)或存储介质,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统一用Word文档,一篇信息一个文件夹,包括文字文档和文档所需原照片),纸质文档一份(需盖公章或领导签字,纸质版送局机关办公楼204室进行登记存档),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实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

报送信息和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根据累计得分及相关情况,将记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